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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科院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通过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6月8日,煤科院煤化工分院编制的《大同鹊盛活性炭有限公司活性炭建设项目(1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审查会,邀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郑笑彬等3名环保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专家组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听取汇报的情况,对项目工艺方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评审。经质询讨论,一致认为报告表编写格式规范,评价内容全面,工程建设生态影响和防治措施全面到位,区域削减方案可行,同意通过审查。

煤科院煤化工分院承担的大同鹊盛活性炭有限公司活性炭建设项目(10万吨/年)是大同市“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大同鹊盛活性炭有限公司对煤科院开展的活性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煤科院扎实的现场工作、高质量的报告和积极的多方协调确保了项目环评顺利通过审查,为项目开工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煤科院、大同鹊盛活性炭有限公司等20余人通过线上参会。